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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域进入禁渔期 非法捕捞将获刑
发布日期:2017-3-1 16:03:56 标签:

长江水域进入禁渔期 非法捕捞将获刑

来源:中国水运网

 

       2017年3月1日0时开始到6月30日24时,长江水域进入全面禁渔期,在禁渔期非法捕捞,等待你的可能不仅是罚款,还有刑事责任。

  3月1日上午,长航鄂州派出所与鄂州渔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双方就禁渔期合作事项签订了协议,期间双方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肃查处违反禁渔制度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经常性从事非法捕捞的作案团伙、电捕鱼窝点进行严厉打击,遏制非法捕捞现象蔓延。鄂州派出所民警还与鄂州渔政部门工作人员驾艇到辖区水域进行了禁渔期宣传,通过拉贴横幅、广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渔民宣传禁渔期法律法规。

  2016年长航鄂州派出所在禁渔期共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4起,打击处理4人。其中黄石首例公开庭审,民警出庭作证的“5.24苏某、肖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被进行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电击捕鱼是严令禁止的一种捕捞方式,电流会导致鱼类繁殖停止,破坏水域其他水生生物,造成渔业资源和环境的严重破坏。电击捕鱼无疑等同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最终损害的是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也是渔民自身。对待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司法部门将始终秉持依法严厉惩治、决不姑息手软的态度,坚决执行保护水产资源这项基本国策。